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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是行政公文的主要文种之一,它和通告都属于发布范围广泛的晓谕性文种。公告是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时使用的公文。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。

常见公告:
上市公告、变更公告、开业公告

遗失声明注销公告、减资公告

清算公告、合并公告、分立公告

催款公告、拆迁公告、拍卖公告

迁坟公告、法院公告、送达公告

通知公告、破产公告、协查公告

海事公告、招标公告、寻人寻物

冒用声明、致歉公告、免责公告

娱乐场所公告、企业迁址公告、房屋权属转移公告

股权转让公告、解除合同公告、解除劳动关系公告 等

 

公告是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的公文。公告主要有两种,一是宣布重要事项,如最近中国将在东海进行地对地导弹发射训练;二是宣布法定事项,如宣布某项法规或规章,宣布国家领导人选举结果。
然而,公告在实际使用中,往往偏离了《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》中的规定,各机关、单位、团体事无巨细经常使用公告。公告的庄重性特点被忽视,只注意到广泛性和周知性,以致使公告逐渐演变为“公而告之”。
 
依照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,一些重要事情和主要环节必须以公告的方式向全民公布。例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》第三十九条规定:“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,专利局应当作出审定,予以公告。”
 
有一类公告是属于专业性的或向特定对象发布的,如经济上的招标公告,按专利法规定公布申请专利的公告;也有按国家民事诉讼法规定,法院递交诉讼文书无法送本人或代收人时,可以发布公告间接送达,是向特定对象发布的,这些都不属行政机关公文。
 
格式和写法
1. 标题。一般由三部分组成:“公告”标发文机关和文种,有时只标文种即可:标题如无发文机关名称则在结尾必须落款。“通告”标题一般要标出单位或事由。
2. 正文。包括开头的原因,讲原因目的;主体的事项,及告知的内容,可以分条款写下;最后是写结尾,写实施的期限、范围以及违反如何等,也可以简洁地提出对人民的希望,对违背者的警告等,然后再写、或结尾只写结束用语,如“特此公告”等。
3. 文尾。包括署名和日期。以机关名义发布,标题如已有机关名,就不必署了。
由于告语面广,撰写时要注意:事理周密无漏洞,条理清楚不啰嗦,语言通俗不鄙俚,文风严肃不做作。做到易读易懂易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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